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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2009年)
  3. 2. 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择优选择备选城市,并于每年5月31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示范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
  4. 四、 城市示范技术及管理保障措施
  5. 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2009年) 2.

2. 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择优选择备选城市,并于每年5月31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示范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 城市示范技术及管理保障措施

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略)

附:1.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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