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二十二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古生物化石发掘 第二十二条 发掘古生物化石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发掘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