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9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批准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