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