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口岸监测 第十四条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口岸监测 第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防止艾滋病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