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