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四章 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 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缴纳数额。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