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条 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开展发电权交易,应与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统筹考虑,纳入市场建设规划,做好发电权交易与其他电力交易品种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