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一、 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组织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部门”)收取的基础考试(2科)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专业考试(2科)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0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