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2008年) 四、 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2008年) (一) 四、 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一) 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理整顿工作。要重点研究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业用水、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教育以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农业、纠风等部门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