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2008年) 二、 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 (十)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2008年) (十) 二、 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 (十) 畜禽防疫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规定,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国家规定强制免疫以外的其他畜禽疾病防疫服务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行为。 清理整顿其他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政策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确定。 (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