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宗教局关于做好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宗教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宗教局、民宗委(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二)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强化政府在移民搬迁安置、库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中的主体责任;加强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的支持政策;尊重…

二、 主要内容

(一) 完善移民补偿补助。统筹原有房屋与安置地新建房屋的建设条件和建设要求,分析新建房屋合理成本,科学确定房屋补偿标准,保障农村移民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科学制订… (二) 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宗教文化。充分考虑当地风俗民情、宗教文化特点,合理确定补偿补助项目和标准,保护当地民族文化,提升移民安置水平。完善征收民风民俗设施及宗教活动场… (三) 提升移民村镇宜居品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利用水库蓄水形成的景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合理布局迁建移民村庄集镇新址,提高… (四) 创新库区工程建设体制机制。库区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与省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并按照移民政策合理确定水电工程需承担的复建分摊资金,合… (五) 拓宽移民资产收益渠道。合理使用移民征地补偿补助费用,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为移民配置土地,维护移民合法土地权益。土地资源匮乏地区,在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充分尊重被… (六) 推进库区产业发展升级。统筹移民安置规划、后续产业规划,与库区生产发展、产业升级做好衔接,促进移民就业增长和持续增收。对水库淹没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按就近迁建处理。… (七) 强化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工作。水电企业应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用好用足移民安置技术培训等费用,针对移民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 (八) 加快库区能源产业扶持政策落地。按照农网改造和村村通电工程(包括通动力电)总体方案,改善移民安置区和库区电网基础设施水平,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

三、 保障措施

(一)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探索与多渠道安置方式、保障移民收益和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相适应的新形势下水电工程用地政策。统筹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等总体要求,探索通… (二) 细化任务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对水电建设、移民安置、库区… (三) 强化跟踪评估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评估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落实工作的动态跟踪…

四、 附则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展改革委 能 源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