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科技部关于“科技兴粮”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三)

(三) 增强粮食企业创新能力,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大型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和转制院所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内设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创新研发和成果推广;在粮食仓储、加工、物流、营养健康主食及主食工业化等重点和特色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或研发中心;引导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特色实验室或科技园区;发挥科技型企业和工程设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桥梁作用,及时将新技术转化为产品或在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支持在粮食产业、物流园区建设研发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鼓励有条件、有特色的地方、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具有技术优势的单位,实现联合开发、成果共享、风险共担、产学研相结合的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其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任务,解决制约产业升级的重大技术难题,突破关键技术难题,创制新产品,力争5年内组建4~5个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并纳入全国粮食行业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