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具体选择评估机构时,应按照以下规则和程序进行:
分专业对评估机构进行初始随机排队。
按照初始随机排队的先后顺序,根据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
向接受任务的评估机构出具《咨询评估委托书》。
评估机构接受任务后,随即排到该专业排队顺序的队尾。评估机构如果拒绝接受任务,应提交书面说明,排到排队顺序的队尾并轮空一次。
对特别重要项目或特殊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通过招标或指定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分专业对评估机构进行初始随机排队。
按照初始随机排队的先后顺序,根据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
向接受任务的评估机构出具《咨询评估委托书》。
评估机构接受任务后,随即排到该专业排队顺序的队尾。评估机构如果拒绝接受任务,应提交书面说明,排到排队顺序的队尾并轮空一次。
对特别重要项目或特殊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通过招标或指定方式确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