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事项的咨询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发展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发展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