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一) 推进资源利用节约化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传统耕作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复种指数,充分挖掘土、水、光、热等资源的利用潜力,提高耕地、草地、水面、林地综合产出效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支持盐碱地和土壤污染耕地等改良修复,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鼓励合理利用盐碱地、采矿塌陷区发展水产养殖等;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集中整理、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科学制定造林和森林经营方案,推广林地立体开发产业模式,发展林下经济。

推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建设集雨补灌设施,推广保墒固土、生物节水、沟播种植、农田护坡拦蓄保水、膜下滴灌等旱作节水技术。在非旱作农业区,推广防渗渠、低压管道、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广抗旱品种,发展保护性耕作,实行免耕或少耕、深松覆盖,增强抗旱节水能力。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研发并推广养殖废水处理技术,提高养殖用水利用率;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产品加工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引导农业投入品科学施用。实施“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优化配置肥料资源,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大力推进有机肥生产和使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科学配制饲料,提高饲料利用效率,规范饲料添加剂使用,加强饲用抗生素替代品的研发和使用,逐步减少饲用抗生素用量;鼓励采用先进的创意、设计、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生产过程中能源、原材料和投入品消耗,提高木材利用效率。

促进农业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和渔船,有效开展农机和渔船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林、牧、渔节能、节水技术,逐步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和技术装备;推动省柴节煤炉灶的升级换代;鼓励农业生产生活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