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二) 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减量化优先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源头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促进废弃物资源化、规模化、产业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和示范推广。在农作物秸秆、农林产品加工副产物、林业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便、水体富营养化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培育、总结、凝练一批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大推广力度。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和产业融合。各地根据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产业基础、主体功能定位等实际,合理规划布局,选择不同的技术路线,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业循环链接和集成发展,构建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四是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导向。强化政府的有序引导、技术支撑、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龙头企业、农垦、牧区、渔区、林区的带动效应,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广泛参与,加快农业循环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