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八)

(八) 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划,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本区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制定专项规划或纳入地方相关规划,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推进措施。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统计报告和评价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将加强协调,综合指导,统筹对重点工程给予支持,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林业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