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五)
(五) 创新组织形式
鼓励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协作,共同推进统防统治、种养循环、农林牧渔结合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和设施化。发展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林牧渔循环经济生产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