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三) 加大政策扶持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回收废旧农膜,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使用有机肥、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节能农机、灌溉器材,实施循环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农药包装物、农产品加工研发及技改等,鼓励建设回收体系和初加工网点。加大对秸秆还田、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现代施药机械、绿色防控产品、增施有机肥和高标准农膜使用补贴力度。研究完善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扶持政策,特别是农业废弃物制备燃料、肥料等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林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