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一)

(一) 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包括经审核保留的全国性或行业性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