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一、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八)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八) 一、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八) 加强招标档案管理。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招标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招标档案。加快推进招标档案电子化、数字化。招标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篡改、损毁、伪造、擅自销毁招标档案,或者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中不如实提供招标档案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