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三)

(三) 简化注册经营手续。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物流企业,在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