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2021年) 第四章 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第二十四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检测: 进入有关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技术检查; 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 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