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进行指导:

提供工作手册、指南等宣传教育材料;

印发书面指导意见;

举办工作培训;

召开工作会议;

提醒、劝告;

其他指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