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三章 产业损害调查 第三十二条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产业损害调查 第三十二条 国家经贸委可以对利害关系方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前,应将核查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提前通知有关利害关系方。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