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一章 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对下列名单所列对象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包括立即停止向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名单所列对象及其代理人、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组织提供金融等服务或者资金、资产… 第四条 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应当依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相关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等反洗钱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受法律保护。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