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予配合,或者拒绝、阻挠兴奋剂检查、调查的,建议和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