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201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调查机关决定不举行听证会的,应当书面通知听证会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调查机关决定不举行听证会、但利害关系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口头表达意见的,调查机关应当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口头表达意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