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原油经营许可审查的程序与期限 第十六条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原油经营许可审查的程序与期限 第十六条 原油经营企业新建、迁建、扩建仓储设施的,须在办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验收手续后,报商务部备案。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