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条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卷烟价格信息采集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简称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