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十五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