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未依照批准路线等行驶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承运人予以处罚: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