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未处于关闭状态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未处于关闭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