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