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对相关事故做好分析处理。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分析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并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货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