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 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第六条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制定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 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的考核题库和制定的考核程序,组织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得收… 第九条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组织本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报名参加考核,并向组织考核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及以下报名材料: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担任其他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不再参加考核。 第十一条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加强经考核合格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更新法制、安全、业务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