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 第十三条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