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十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十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危险废物类别; 年经营规模; 有效期限; 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