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 9、 特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9.4 废电池 9.4.4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 9.4.4 9、 特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9.4 废电池 9.4.4 废铅酸电池必须进行回收利用,不得用其它办法进行处置,其收集、运输环节必须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鼓励发展年处理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废铅酸电池回收利用,淘汰小型的再生铅企业,鼓励采用湿法再生铅生产工艺。 9.4.3 目录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