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 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 1、 1、 总则 1.1 为引导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技术政策。本…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1.3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是: 1.4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分类、检测、包装、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并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 1.5 本技术政策的总原则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1.6 鼓励并支持跨行政区域的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1.7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处置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 1.8 各级政府应通过制定鼓励性经济政策等措施加快建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体系,积极推动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目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