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