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