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章 使用安全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使用安全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