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