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五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五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