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