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2024年) 4. 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第八条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2024年) 第八条 4. 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第八条 凡遵照本规则各条规定进行报告、检举,因而查获重大罪犯、破获重大案件者,由公安局酌情予以名誉或物质奖励。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