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第三章 出版物的印刷 第二十三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出版物的印刷 第二十三条 印刷企业不得盗印出版物,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