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2009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卫生部主要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81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